对农业的投资;农作物种植;牲畜、家禽的饲养(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);农业技术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应用;农业休闲观光综合开发(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);苗木(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)、不再分包装的农作物种子、农副土特产品、水产品、生鲜果蔬的批发兼零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